中华慈善总会是由热心慈善事业的公民、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志愿参加的全国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。
一九九四年四月经中国政府批准依法注册登记成立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其财产和收益不为任何个人谋取私利。其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,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,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众,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。